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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4 胜利者的姿态回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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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踏踏踏——

  果然,我心中不详的预感,马上就灵验了。

  米线店的二楼,蜂拥下来一群穿着黑色雨衣的人。

  十来个人,围着我们三个。

  我用脚踢了踢对面的苟圣,但苟圣却依旧悠哉地吃着手抓米线,手上的红油,一滴一滴地落在了桌子上。

  “站起来,搜身!”

  带头的一个雨衣男低头凶巴巴地俯视着我。

  我刚刚把手枪别再身后,就要搜我的身?



  他要是摸到我身后有枪,会不会吓死?

  我没有轻举妄动,而是继续看向苟圣:“哥!这....怎么回事?”

  苟圣轻轻地抬头,指了指我:“这个人没问题,他是我弟弟,你们要搜的话,去搜他的身!”

  突然,苟圣将手指向了一旁的唐龙。

  我瞬间明白过来,苟圣这丫的是提防着我们呢!

  我起身,抽出身上的匕首,可是手上的油太滑,匕首顺着我的手掌落在了地上。

  原来吃“过手米线”是这个意思啊?

  苟圣,好心机!

  看来今后在路上,我得防着他点了。

  “苟旦,别护着你那个兄弟了,他一路上鬼鬼祟祟的,我观察他好久了,我怀疑他有问题!”



  苟圣朝我投来怀疑的目光。

  我挤了挤眉毛,露出一丝不悦。

  “哥,你特么什么意思?你不信任我?”

  “别忘了,是我先跟白家搭上线的!”

  苟圣一边用纸巾擦拭着手,一边笑了笑:“我没有不信任你,我只是不信任他!”

  “你说你突然临时加进来一个人,而且我之前也没见过他,总得搜查搜查吧?”

  唐龙的身上,带着枪,而且还是他的配枪。

  这玩意儿要是搜出来,那可就不得了了。

  怎么办?

  踏踏踏——



  就在这时,大街上突然又传来一阵脚步声。

  所有人都惊讶地望着外边。

  “全都不许动!警察!”

  边警?

  一群身穿制服,背着武器,手牵大狼狗的边警,瞬间就包围了整个米线店。

  “蹲下,双手抱头,接受检查!”

  苟圣无比晦气地说了句:“靠,真特么邪门儿了,以前怎么没检查过,今天突然来了.....”

  我跟唐龙蹲在墙角,唐龙用胳膊肘碰了碰我。

  我瞬间明白,这些边警是唐龙叫过来的增援!

  可真及时啊!



  看来唐龙的身上,一定有类似于信号发射器的东西。

  “站起来,搜身!”

  两个边警来到我跟唐龙身边,他们无比详细地搜刮着身上,一只手摸到了我背后的格洛克手枪,我的心顿时咯了一下。

  但那个搜我身的边警却直接忽略过了。

  “这两个身上没有东西,下一个!”

  我们直接躲过了搜查,反而苟圣叫来的那十多个穿雨衣的打手,纷纷被带了出去。

  边警走后,我们都送了一口气。

  “呼——”

  “把老子的魂儿都吓丢了!”

  苟圣瘫坐在椅子上,长吐一口气。



  我朝苟圣看去:“哥,我这位兄弟还要再检查一遍吗?”

  我的语气,已经带着一丝不耐烦了,而且苟圣的人也被带走了,想必他也不敢造次。

  果然,苟圣摆了摆手:“边警都替我搜过了,既然警察都说他没问题,那就一定没问题咯。”

  我暗暗笑了笑,才刚刚从蓉城走出来,就跟我玩这一出?

  苟圣这个人,心机不浅啊!

  我用纸擦干净了手上的油,然后捡起地上的匕首,揣回了腰间。

  “哥,船头什么时候来接应咱们?也该到了吧?”

  我继续朝狡猾的苟圣问道。

  苟圣看了看手机,然后装作一副吃惊的模样:“呀,都下午了,走,船头已经在河边等着我们了!”

  说完,他便快速走出了米线店。



  我跟唐龙互相瞅了瞅。

  唐龙不屑地吐出一口痰:“呸!这苟圣,滑得跟泥鳅似的,一路上咱们还是要小心呐!”

  我也警惕了起来。

  是我太小看了苟圣了。

  ......

  “坐船走水路,要不了一天,就能到达缅甸的“孟定”镇,再直上赶个两天路,就能到达白家所在的“猛拉”市。”

  一路上,听着苟圣的介绍,他对缅甸的了解,不比我们浅啊。

  我的心里,隐隐有一种紧张感。

  一路上,吃穿住行都是他在安排,他要是在半路上想要暗算我,是很容易的。

  沿着河流,往上走了十来分钟,终于在岸边看见了一条旧得脱漆的渔船。



  渔船上有一个干干瘦瘦,皮肤黝黑的中年人。

  苟圣连忙朝那中年人挥手打招呼起来。

  “敏格拉八!”

  渔船上的人听后,也同样挥手叫道:“敏格拉八!”

  “他叫昂山,是个渔民,偶尔载载偷渡客!”

  苟圣跟我们介绍起来。

  我们顺着船上搭下来的板子,艰难地爬了上去,我跟唐龙分头行动,我搜船头,他搜船尾,最后在甲板回合。

  “没有发现人,就渔夫一个人。”

  一个渔夫,加上一个苟圣,就算这两个人对我们有歹意,我跟唐龙也对付得了。

  天空上的雨,终于停了,阳光穿透了乌云,洒下金色的光茫,湿润的空气,依旧弥漫着泥土的气味。



  甲板上,苟圣双手叉腰,像个即将带队启航的船长,眺望远方,眼神之中带着希望。

  我默默走到他的身边,然后发问道:“哥,看你轻车熟路的样子,这条路你没少走吧?”

  消失的这段时间,苟圣都在缅甸混。

  虽然他说的话,我也不能全信,但看他如此熟悉路程,还能很熟练地对当地人打招呼,他的的确确是在缅甸混过。

  “不一样了。”

  苟圣突然回答道。

  “什么不一样了?”

  我好奇反问。

  “以前,我往返这条路,是带着失败者的心情。”

  “但是今天,我是带着一种胜利者的姿态回归!”



  胜利者的姿态回归?

  “我苟圣憋屈了二十多年,终于要到头了!”

  “弟弟,我说过,我要是能有你这样的机会,我一定要牢牢抓住,这就是我改命的机会,你懂吗?”

  苟圣双眼兴奋地看着我。

  他的心智,早就被身上的白家基因给侵蚀。

  “我也会变得跟你一样!我会成为缅甸之王!”

  苟圣迎着阳光,张开双手,感受着船头吹来的雄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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